新闻、出版单位公布未公开的统计资料的核准程序

1、新闻、出版单位公布未公开的统计资料的核准需提交的材料:

1)《统计数据对外发布申请表》。该表可向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领取,或通过http://www.cqtj.gov.cn/重庆统计信息网下载,但申请表内容、格式和页面大小不得改变

2)需要进行审核后方可公布的相关统计资料。

2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

派人直接提交。提交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604、1605室,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。
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    上午:9:00——12:00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:2:30——5:00

联系电话:(023)67637125    67637000(传真)

3、接收、受理及审批

1)接收申请材料

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收到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,经初步审查,材料合格的,应予以接收;材料不合格的,当场告知,不予接收。

2)受理申请

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应将经初步审查后的材料,在1个工作日内移交新闻、出版单位公布未公开的统计资料的核准承办机构——综合处。

3)作出审批决定

市统计局综合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规定可以对外公布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;不符合条件的,不准予发布。同时应制作《统计数据对外发布通知书》。

4、行政审批决定的送达

重庆市统计局综合处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后,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《统计数据对外发布通知书》提交局办公室,由办公室在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邮寄或直接通知申请人领取。邮寄之日或直接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。